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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1-01-25 瀏覽次數(shù):1216
目前,蒸汽電鍋爐在各個生產領域都有較為廣泛的應用,其中蒸汽電鍋爐主要是以電力為能源,將其轉化為熱能,通過鍋爐的轉換,將具有一定熱能的蒸汽、高溫水或有機熱載體輸出到外部。電爐機身主要由電鍋爐鋼外殼、計算機控制系統(tǒng)、低壓電器系統(tǒng)、電加熱管、進、出水管和檢測器等組成。目前的各品牌的蒸汽電鍋爐中,以凱達桑泰為代表的蒸汽電鍋爐銷量及性價比最高。
蒸汽電鍋爐蒸發(fā)量從100-2000Kg/h能單臺或多臺并聯(lián)運行;可為化工、紡織、制藥、醫(yī)院、部隊、院校、賓館、餐飲業(yè)、桑拿及浴池等提供蒸汽。
蒸汽電鍋爐的注意事項:
1.蒸汽電鍋爐出廠后,應附有“設計文件、產品質量合格證明、使用維護說明書、安全監(jiān)督檢驗證明(安全性能監(jiān)督檢驗證書)”,符合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要求。
2.蒸汽電鍋爐在安裝,維修,鍋爐改造。進行鍋爐安裝、維修和改造的單位,必須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頒發(fā)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,方可進行此項工作。
3.蒸汽電鍋爐的運行,操作鍋爐必須經過培訓合格,持有《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證》,操作鍋爐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,嚴格執(zhí)行八項制度和六項記錄。
4.蒸汽電鍋爐檢查。鍋爐每年定期檢查一次,未經安全檢查不得投入使用。安全附件安全閥應每年定期檢查,壓力表應每半年度檢查一次,未經安全附件定期檢查不得使用。
5.蒸汽電鍋爐在使用時禁止安裝常壓鍋爐作為承壓鍋爐使用。禁止使用水位計、安全閥、壓力表等三個安全附件不齊全的鍋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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